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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秀区喜获2017年“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区)荣誉称号

2017-12-29 11:47 来源:青秀发布 作者:

  12月28日,全区“四好农村路”建设经验交流会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礼堂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陈刚副主席、自治区各相关厅委办、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及交通局局长、各县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及交通局局长参加了本次会议。青秀区人民政府区长李建华代表青秀区作典型经验发言,并接受2017年“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授牌。

  会上传达了中央领导及自治区领导有关“四好农村路”建设批示精神,并观看了桂林市农村公路发展专题片。青秀区人民政府李建华区长代表青秀区作典型经验发言,李建华区长从“投入规划并重,在“建”字上下功夫”、“ 建设管理齐抓,在“管”字上做文章”、“ 引入市场机制,在“养”字上出成效”、“ 创新管理机制,在“运”字上求突破”四方面全面介绍了青秀区农村公路建设的经验做法。自治区人民政府陈刚副主席肯定了全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的显著成绩,并对下一阶段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提出要求,督促各级政府抓好工作落实。

  近年来,青秀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公路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上级部门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四好农村路”总目标,紧密联系脱贫攻坚大局及青秀区构建现代特色农业经济带的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优化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完善农村公路运输体系,全方位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品质,实现了建设、管护、运营的3个100%:一是2015年实现城区38个行政村和256个自然村硬化路通达率100%,成为广西首个“坡坡通”水泥路的县(区);二是实现全城区741.51公里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三是通过大力推进“客运班车村村通”工程,2016年在南宁市率先实现辖区108个建制村(含社区)农村客运通达率达100%。 

  下一步,青秀区将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及李克强总理、自治区领导对“四好农村路”的批示精神,继续按“四好农村路”要求,抓好建设、管护、运营各项工作,续写“四好农村路”新篇章,为彻底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铺就坦途。

  

编辑:庞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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