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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贴促保障 乡村医生“老有所养”

2017-11-10 18:06 来源: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作者:

  为进一步切实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夯实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网底,更好地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优质的健康服务,11月8日江南区卫生计生局联合人社局组织各卫生院主管领导,召开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工作会议落实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会议就南宁市卫生计生委、南宁市人社局、南宁市财政局关于落实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政策的通知的文件内容逐条进行学习,详细解读了享受该政策的乡村医生对象与范围、缴费补贴办法等内容,主要采取先缴后补、一年一缴一报的原则执行乡村医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后,政府给予相应的补贴;明确卫生院负责向乡村医生宣传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告知并督促乡村医生及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统计和发放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并就大家的疑问进行了讨论和解答。 

    下一步,卫生计生局将乡村医生基本养老保险这项补助政策落到实处,旨在保障乡村医生合法权益,政府买单让乡村医生实现“老有所养”确保江南区乡村医生晚年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编辑:李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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