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切实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夯实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网底,更好地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优质的健康服务,11月8日,江南区卫生计生局联合人社局,组织各卫生院主管领导,召开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工作会议,落实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会议就南宁市卫生计生委、南宁市人社局、南宁市财政局《关于落实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政策的通知》的文件内容逐条进行学习,详细解读了享受该政策的乡村医生对象与范围、缴费补贴办法等内容,主要采取先缴后补、一年一缴一报的原则执行,乡村医生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后,政府给予相应的补贴;明确卫生院负责向乡村医生宣传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告知并督促乡村医生及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统计和发放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并就大家的疑问进行了讨论和解答。
下一步,卫生计生局将把乡村医生基本养老保险这项补助政策落到实处,旨在保障乡村医生合法权益,政府买单让乡村医生实现“老有所养”,确保江南区乡村医生晚年生活得到有效保障。